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永青辞去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经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928日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西宁市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城西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永青去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经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