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西宁市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马永青辞去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经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城西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