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号
2021年10月30日班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翟同林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青青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占莲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班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
班玛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号
班玛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号
2021年10月30日班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翟同林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青青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占莲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班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