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号(总219号) 2021年10月30日
目 录
班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1)
关于提交班玛县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
关于班玛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3)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0)
人事任免名单……………………………………………(26)
出缺席人员名单……………………………………… (27)
县人大组织召开班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
10月30日,班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国庆以及16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雅扎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雪军及县财政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国庆主任主持。
会议书面审议通过了《班玛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的报告》,通听取了雅扎西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班玛县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罗雪军检察长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班玛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汇报》。
会议任命了2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4名班玛县人民政府部门负责人和3名县人民法院部门负责人,被任命人员面向国旗向宪法宣誓。
关于提交班玛县2019年度财政
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30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现将班玛县现将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预算工作在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及全县预算单位的配合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州财政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收支预算报告,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班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我县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数为2202万元,当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486万元,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的112.9%,较2019年完成地方收入1820万元增长666万元,涨幅达36.59%。2020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具体情况为:
(1)税收收入完成531万元,具体为:
──增值税324万元;
──个人所得税83万元;
──资源税4万元;
──企业所得税10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43万元;
──房产税15万元;
──印花税3万元;
──车船税45万元;
──契税4万元;
(2)非税收入完成1955万元,具体为:
──专项收入63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万元;
──罚没收入68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38万元;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215万元;
──其他收入970万元。
从2020年度地方收入完成情况来看,我县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531万元,较2019年完成税收收入417万元同比增长27.34%,占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1.36%;县级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955万元,较2019年完成非税收入1403万元同比增长39.34%,占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8.64%。
政府性基金地方收入完成131万元,具体为:
(1)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万元。
(2)结转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万元。
(二)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班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我县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3544万元。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财政陆续追加下达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超额完成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我县2020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19548万元,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万元,当年财政结转下年支出275万元。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19548万元,较上年下降17532万元,同比下降12.79%。分项情况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4510万元,比上年增加2147万元,同比增长17.37%;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263万元,比上年减少74万元,同比下降1.39%。
(3)教育支出完成12366万元,比上年减少611万元,同比下降4.71%。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同比增长4.54%。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410万元,比上年减少2983万元,同比下降67.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5136万元,比上年减少297万元,同比下降1.92%。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0374万元,比上年增加2010万元,同比增长24.03%。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933万元,比上年减少2022万元,同比下降40.81%。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0159万元,比上年减少9487万元,同比下降48.29%。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9091万元,比上年减少14766万元,同比下降33.67%。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520万元,比上年增加9926万元,同比增长1671.04%。
(12)商业服务业支出完成60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同比增长100%。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812万元,比上年增加634万元,同比增长356.18%。
(1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419万元,比上年减少636万元,同比下降10.5%。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92万元,比上年增加96万元,同比增长10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7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16.09%。
(17)其他支出75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同比下降53.33%。
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来看,因2020年度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为藏区中央基建投资、岷江流域专项、中央扶贫专项、三江源生态保护专项、文化中央基建投资等上级专项资金较2019年同期减少幅度较大,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有一定下降幅度。
2、2020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县2020年度财政总财力为12328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15079万元,上年结转2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330万元。全县2020年支出总计为1232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4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 万元,上接上级支出2610万元,调出资金偿还一般债发行及利息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5万元,2020年我县预算执行做到了收支相平衡要求。
政府性基金地方支出完成63万元,具体为:
动用土地出让金63万元(含上年结转26万元),
用于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费及利息63万元。
结转下年土地出让金68万元。
政府性基金地方支出执行结果,全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131万元(含2019年结转26万元);全县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68万元,2020年我县政府性基金地方收支平衡。
(三)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财政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成效明显。
1、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在总结以前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将省厅预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性基金预算纳入预算范围,扩大财政预算的内容,强化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公共性支出,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人大批准执行法定预算,当年新增财力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详细分配方案,经党委政府研究、严格审批,不断加强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及“三色班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调整预算。
2、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坚持过“紧日子”,着力缓解上级财政收支压力工作要求。2020年,我县三公经费支出为357.71万元,在上年度决算数的基础上下降5.29%,其中:公务接待费96.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88万元。
3、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9683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1%以上。重点支持教育、“三农”、扶贫、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事业发展。一是下达教育资金12366万元。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果洛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及时足额拨付各项政策资金,形成了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发展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二是下达“三农”资金29091万元。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草原生态奖补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三是下达医疗卫生资金10374万元。支持公共医疗卫生提标扩面、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健康体检等工作。四是下达社会保障和就业性资金15136万元,不断提高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新农保、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与发展的同步增长。积极落实残疾人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等社会救济福利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足额安排农村社区运转经费、工作人员报酬及卸任村干部、“三老”人员生活待遇资金等,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五是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社区及节能环保资金13092万元。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和城镇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居住水平,城乡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六是下达科学技术发展、防灾减灾及维护社会稳定支出3785万元。有效推进我县农牧业技术健康科学发展,全力支持抗灾救灾,维护“三色班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资金保障基础。
4、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及时拨付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资金9969万元,落实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配套912万元,较上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拨付增长24.76%;同时在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扶贫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对扶贫工作基本支出保障力度,落实各类扶贫工作开展保障资金276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共计投入扶贫领域资金共计1188万元,较2019年增长7.54%;另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跨越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文件精神,我县对中央、省、州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统筹整合调整,整合资金共计8953.08万元,共计实施19个涉农整合项目,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5、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压减,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公共性支出,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实施动态监控,有效发挥系统监督作用。二是全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全面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的相关信息,以及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2019年实际支出和2020年预算执行数据等,加强了对各单位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力度,并及时公开财政重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提高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透明度。三是开展绩效管理。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扶贫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偿等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财政性资金的有效使用。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大对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及公开招标力度,同时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20年通过集中采购金额达2029.5万元,与分散采购相比节约资金156万元。五是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各单位按月报送存量资金情况,将收回的存量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重新安排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县收缴存量资金9425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重新整合安排使用。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提高各单位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七是加强地方债务管理。主要通过三项措施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第一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了《班玛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第二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列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进行统一监管、动态监控,定期上报债务情况。第三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安排资金逐年进行化解。同时严格控制政府举债行为,将债务控制在我县财力范围内。八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并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对全县行业部门内29项重点扶贫项目、一卡通使用惠民政策、保障性住房等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5亿元。
各位代表,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受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减税降费效益逐步释放因素影响,以及投资拉动后续不足等影响,从而导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财政刚性支出与项目配套造成的财政压力加剧。近年来,随着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出台,财政需执行上级各部门确定的财政支出标准以及各类项目专项配套资金等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我们将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班玛县2020年度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30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班玛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雅扎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建议方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预算调整依据、原则和原因
(一)预算调整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二是2021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县级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预算调整原则
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预算安排重点保工资、保低水平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保年内急需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预算调整主要原因
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有增量,对新增收入需要进
行分配。
根据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经会议研究通过的部
分追加资金需进行预算调整。
二、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调整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初安排预算224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各占50%,分别为1441万元;此次调减426万元,调整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820万元;调整原因为:结合与税务部门对重点税源收入及非税收入重点项收入预计情况,年末无法完成年初预计数。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50万元,此次调增352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502万元,调整原因为上级专项转移基金支付收入增加。
(三)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的调整
上级财政财力性补助收入年初预算为68771万元,根据2021年1-10月上级专项下达情况及自有财力收支运行情况,现调整新增为54638万元;调整后上级财力补助收入计划数为123409万元;
(四)上年结转收入的调整
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75万元,此次调增43万元
,调整后上年结转收入为318万元。调整原因为:根据果洛州财政局州对县财政年终结算工作通知单。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调整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数为784万元,不做调
整。
存量资金收入数调整
存量资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900万元,调整新增96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1500万元。
调整后班玛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数为126331万元。
二、2021年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94万元,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新增为54255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计划数为127549万元。支出分项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12285万元,调增206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249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为4240万元,调整新增1027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5267万元
3、教育支出预算为7703万元,调整新增为3768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1471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为310万元,调整新增6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316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为750万元,调整新增2357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310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15615万元,调整新增954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6569万元;
7、医疗保障预算支出为6439万元,调整后新增359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002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预算为2725万元,调整新增3485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6210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为868万元,调整新增3838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4706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为10418万元,调整新增为22349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3276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预算为657万元,调整新增1051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11167万元;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为0万元,调整新增10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0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为0万元,调整新增50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500万元;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预算为972万元,不作调整;
1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支出为4740万元,调整新增1445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6185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为0万元,调整新增55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55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为1072万元,调整新增65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137万元;
18、其他支出预算为3700万元,不做调整;
19、预备费支出预算数为800万元,不做调整;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万元,调整新增352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502万元,其中地方土地出让基金收入调整后用于专项债付息及发行费支出;
2021年存量资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0万元,结合收缴工作开展情况,调整新增支出9600万元,调整后存量资金支出为115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前10个月的财政收入情况分析,今年可用财力增长将十分困难,年终关账结算将会出现较大缺口。为了保证预算收支平衡,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缓解收支矛盾。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就“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再压减20%和5%。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研究、了解信息,结合实际,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自我平衡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汇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缓解收支矛盾。
二是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整治工作。按《预算法》和《关于开展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大盘活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和盘活专项项目结转资金,统筹用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决定新增事项支出、用于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专项工作支出。
三是着力加强收入征管,完成收入任务。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做好收入分析,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防范税收流失。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力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突破性增长。
四是着力加强预算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规范支付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追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等刚性支出压力大、资金调度难。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努力拓宽财源渠道,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动对接上级政策要求,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班玛县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班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雪军
(2021年10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首先,我代表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班玛检察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汇报一下班玛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情况。今年以来,我们以聚合力、拓案源、强基础、重监督为抓手,悉心组织,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件,立案1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其中成功办理的督促行政机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案件”案件,被评为全州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我们主动谋划,积极履职,深入推进生态司法保护,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亮剑保护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守护食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与争取支持并行,聚合力实现联合作战。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放在首位,通过争取支持配合、广泛宣传推介等汇聚共识,助推多方联动,营造优良的履职氛围。一是积极主动汇报,争取各方支持。自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后,我们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和院务会全面认真学习领会公益诉讼职能,并多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向全省公益诉讼试点院学习取经。为了寻求支持配合,我们组织生态环境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座谈研讨,向他们汇报工作进展,寻求帮助与支持;与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实现公益诉讼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二是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以公益诉讼为主题,开展了“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实行线上与线下同步,多方式开展公益诉讼职能宣传。通过召开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形式普及公益诉讼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力量加入公益保护。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公益保护氛围,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支持公益保护工作。
二、内合外联与适度延伸并行,全方位拓展案源渠道。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我们既坚持强化“内功”,又注重借助“外力”,全方面推动公益保护深入开展。一是完善优化内部参与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注重从刑事案件挖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建立民行部门与刑检等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规范部门之间线索移送程序,将公益诉讼案件纳入案件管理部门质量评查范围,并将线索移送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盘活内部资源,汇聚内部合力。1-9月份,刑检部门共向民行检察部门推送了2件食品药品案件信息。二是加强外部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县公安、法院就生态环保类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案件审查形成制度规定;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水利科技局等单位协作配合,就线索移送、问题反馈达成共识。同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月、公益诉讼宣讲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小微企业以及部分乡镇,发放《公益诉讼手册》1000余份,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大撒网,广覆盖,深普及。三是巡查摸排并重深挖案源。积极同各内设机构联合就生态环境保护、英烈保护等等外领域进行实地巡查,共发现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线索5条,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线索“集中摸排月”活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倒查了3年来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9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条。四是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同步实现“公益诉讼举报热线”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双开通,方便公益诉讼宣传与线索受理,深入调查违法事实,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活动。
三、加强诉前督促,重效果力求双赢共赢。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诉前督促整改环节,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即得到有力维护。一是以专项活动为引领,突出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部署开展了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道路安全、英烈保护等专项活动,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突出重点领域,适度延伸监督触角,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针对班玛县范围内运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掌上班玛”大部分商户均未将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及菜品主要原料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问题,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针对由县城通往玛柯河林业局的公路两侧植被茂盛,遮挡路面,容易诱发交通事故问题,依法向班玛县公路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助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二是运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履职归位。将诉前程序置于同等重要位置,尽量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补缺。三是妥善运用诉权,适当提起公益诉讼。本着“慎诉理念,分门别类,对症施策,对于行政领域案件,以发诉前检察建议作为主要着力点,能修复的予以修复,能补缺的及时补缺;对于刑事附带民事领域的,发现一起,严肃办理一起,尤其是涉及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药品领域,坚决通过诉讼的方式让相关责任人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努力从根源上遏制该类公益损害行为。
公益诉讼工作,由于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发展不太平衡,理念和思维转变不够,办法不多,提起诉讼的案件还比较少;二是宣传推介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上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和了解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众支持力和参与度还不高,检察机关仍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三是民行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办案力量需进一步提升。针对新增的公益诉讼职能,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骨干人才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办案力量略显不足,能力仍需提升,现有民行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能仍有不小差距。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表现为:一是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及调查方式缺乏刚性保障。民诉法虽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但缺乏保障手段。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有时得不到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部分行政机关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产生抵触情绪,不愿配合和支持。如何保障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和调查权的刚性,期望在立法上给予保障。二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涉及的公告问题。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需要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目前检法认识有分歧,全省各地做法不一。最高检指导意见认为无需履行诉前程序,依据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派生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而该条并未规定诉前公告程序。三是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目前,全州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集中在玛沁县检察院、法院管辖,其它基层院没有相应的办案职能,不利于发挥地域优势,快速、高效打击犯罪和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与修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指示和要求,深入落实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主动作为、强化履职,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核心,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二是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体主动保护公益,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归位,推动侵害公益问题解决;三是坚持依法规范监督,高质量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监督的手段全面履行职能,着力构建公益司法保护屏障;四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增进互相理解和支持,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五是注重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检察公益保护职能,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
班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30日班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公保才让同志任班玛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欧知卓玛同志任班玛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当周才让同志任班玛县交通局局长职务;
文博尕保同志任班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翟同林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青青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占莲同志任班玛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吕岩龙同志任班玛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米昂前同志任班玛县人大常委会综合室主任职务。
免去:
矫学文同志的班玛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岩龙同志的班玛县人大常委会综合室主任职务。
星长红同志班玛县人民检检察院委员会委员、检查员职务
班玛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应到22名,实到16名)
主 任:国庆
副主任:扎西、王军、董强、
委 员: 庞冲、吕岩龙、董泽武、 赫发文、
钱蕴华、卓 玛、尹周杰、加力保、
确知、黄海风、果洛再拉、 董宏巴桑敦智
因事因病请假6名:林中立、玛玛、群地、岭更德、
韩玉龙、昂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