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9月28日上午,甘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盛隆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东智、红格多杰等18名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韩成军、多杰才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盛凯,县人民法院负责人陈启福,县委组织部、县监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不是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草地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提请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免去县政府副县长2名、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1;根据县监察委员会的提请免去监委委员2名;根据县人民法院提请免去县法院副院长1名。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请任命赵邦升、卡吉卓玛为县政府副县长,高平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根据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陈启福为县法院副院长,柳青青为县法院审判员。
会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政府、县法院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