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在本县内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它的常设机关是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和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是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简称:人大常委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它在人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
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沿革: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5月28日—6月1日,甘德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68名,实到代表50名,列席代表28名。会议由县委书记杨晚举致开幕词,并作关于1958年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副县长年智作县人委几年来工作总结和1958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副县长更尕藏吾作促进大跃进的报告。大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选举出席果洛藏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42名,改选了甘德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龙柔尖措当选为县长,年智、更尕藏吾、相勒当选为副县长;人委委员由15人组成。这次大会作出3项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和《青海省1956年牧业税征收暂行办法》.从1958年1月起开始在甘德县征收牧业税的决议;按照省、州人民委员会关于实行粮食定量供应问题的指示,从1958年6月1日起实行粮食定量供应的决议;大力宣传政策,认真动员各阶层人民踊跃投资,开办地方工业,为积极建设新甘德而努力的决议。
注:本届人代会只召开了1次会议。
1958年3月,邻区甘南发生武装叛乱,严重地影响甘德地区的社会安定。为维护社会安定,严防叛乱事件的性,县委根据省、州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紧急防范措施。1958年7—8月间,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龙柔尖措、更尕藏吾、相勒、折合旦、南木金、罗索昂以参加叛乱罪逮捕法办。县委副书记、县人委委员索南本以反党、反人民的资产阶级民族异己分子罪逮捕。这次叛乱1958年底基本平息。1960年2月26日,青海省委批准年智任甘德县委书记处书记兼县长,免去副县长职务;1960年2月16日,省委批准高存根任甘德县副县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0年10月19日,甘德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90人,实到代表62名,列席代表14名,会议由县长年智致开幕词,王克林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何弟禄作选举工作报告,县长年智作《关于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和《关于畜牧业生产几点意见》的讲话,刘光秀作《法院工作报告》,王俊生作《关于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结束时副县长高存根作题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牧农副业生产工作更快、更好、更全面地持续大跃进》的总结讲话。大会选举甘德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和正副县长,年智当选为县长,高存根当选为副县长。1961年6月19日,省委批准候定华任甘德县副县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61年10月16—23日,甘德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85名,实到代表50名,列席代表20名。县长年智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陆慧萱作《关于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县计委负责人向大会作《关于甘德县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组织学习中央青海省委《关于牧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讨论牧业区的公社体制和平调退赔问题。与会代表认真听取、讨论1年来的政府工作,对畜牧业生产所取得成绩与经验作了基本估价。大会通过《政府工作和今后任务报告》的决议,补选候定华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副县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2年9月16—20日,甘德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2名,实到代表51名,列席代表28名。会议听取审议副县长多杰扎西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任静安作《甘德县196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1960年—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果洛州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人,年智当选为县长,多杰扎西、五访贤当选为副县长,选举县人委委员17名,年智兼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5年9月16—21日,甘德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31名,实到代表22名。会上由年智作《县人委工作报告》,赵汉民作《关于1963年—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第4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0名,年智当选为县长,张文献当选为副县长;选举朋措为法院院长,李洪德为检察长。选举出席州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名。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77年9月15—19日,甘德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131名,实到代表101名,主席团由21人组成。安加羊代表县革命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选举由19人组成的县革命委员会,选举出席州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名。大会总结过去的工作提出今后的任务。但是指导思想仍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口号。1977年11月19日,经青海省委同意,任命安加羊为革委会主任,曲莱玛、张文献、索南昂秀、拉玛热旦为副主任。肉洛为法院副院长,于成举为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1年5月11—17日,甘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由18人组成,常务主席由安加羊(县委书记)、拉玛热旦(县委副书记)、巴洛桑(县委副书记)、杨积林、东智、王万钰、彭孝定7人组成,主任委员拉玛旦。这次会议应到代表70名,实到65名。会议由拉玛热旦致开幕词,安加羊代表县革委会作《甘德县革委会工作报告》,郭廷楷作《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拉毛才旦作《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李泽芳作《关于甘德县198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大会听取审议上述报告,并通过审议人决议。大会选举巴洛桑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才旦加、相巴、相勒(原贡麻仓尕雨部落头人)为副主任,选举莫乎列(藏族)为县长,杨积林、东智、彭孝定为副县长,选举郭廷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柯巴(藏族)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州第六届人代会代表39名。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82年10月18—23日,甘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0名,实到63名,列席代表19人。大会主席团由18人组成。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相巴至开幕词,县长莫乎列作题为《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加强团结、振奋精神,把我县畜牧业生产搞上去》的政府工作报告,宁吉太作《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相巴作《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旦加作《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副县长彭孝定作关于《甘德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增选刘和兴为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宁吉太为法院院长,免支郭廷楷法院院长职务。
1983年10月31日,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拟定于1983年12月中旬召开甘德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同时报告县委。1983年11月26日,县委批复,由于机构改革即将开始,科春工作比较繁忙,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延期召开。后因故一直未开。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7月10—15日,甘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0名,实到代表62名,列席代表13名。大会主席团由17人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大会开幕时,县委书记拉玛热旦致开幕词,副县长东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局长阎明芳作《关于甘德县1981年—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宁吉太作《甘备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拉毛才旦作《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才旦加为甘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定戎、刘和兴、相勒为副主任,选举县第七届人大会常委会委员133名,选举东智为县长,杨介夫、龙本、蔡德明为副县长,宁吉太为法院院长,拉毛才旦为检察院检察长。
1985年4月15日,经州委批准,阎明芳任县政府副县长。同年4月17日,经甘德县第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阎明芳任甘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85年9月9—13日,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9名,实到代表48名,列席代表13名。在开会议之前,因退休、调出甘德县的代表4名,按照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补选代表3名。大会主席团由17人组成,由3人组成了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会上,县长东智作《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副局长杨才秀作《甘德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兴作《甘德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宁吉太作《甘德县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拉毛才旦作《检察工作报告》,会议通达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通过甘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要求认真贯彻《草原法》,执行1965年3月全县草山协议议案的决议。会议认为:1965年8月甘德县人民委员会印发的全县草山协议是全县最后一个草山协议,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拥护。执行20余年来,除个别乡的少数群众闹过草山纠纷外,多数乡、社之间一直相安无事,今后应该继续执行这个草山协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挑起事端。这次会议,免去王成钰的县第七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补选刘世玺为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27—31日,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0名,实到代表54名,列席代表15名。大会主席团由18人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4人组成。人大副主任刘定戎致开幕词,县长东智作《甘德县1986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副局长杨才秀作《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法院院长宁吉太作《县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检察长拉毛才旦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上述报告的决议;并通过每年7月为甘德县教育宣传月的决议。大会增选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选举出席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3名。这次大会,是v内容为当地贫困和委会主任才旦加辞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免去才旦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同进免去刘世玺的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补选刘定戎为甘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公保才让为副主任。9月11日,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通过,免去蔡德明的甘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7年5月12—17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名,实到代表67名。大会主席团由13人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人组成。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定戎致开幕词,县长东智作《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经济委员会马永通作《甘德县198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副局长杨才秀作《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副主任公保才让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宁吉太作《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批准和通过以上报告的决议。选举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公保才让,副主任宁吉太、班太(藏族),常委会委员10名,县人民政府县长东智,副县长阎明芳、更登尖措、张敬科、班洛;县人民法院院长拉玛杰,检察院检察长拉毛才旦。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88年7月20—24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名,实到代表73名(调离一名)。大会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公保才让致开幕词,听取审议《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德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甘德县法院工作报告》,《甘德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达相应的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心十三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强化牧业基础,加强草原建设,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商品生产,振奋精神,治穷致富,为不断推进全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89年4月26—30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的应到代表74名,实到代表71名,列席代表29名,由15人绘成大会主席团。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吉太开幕词,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政府,计划经济委员会、财政局、人大常委会,“两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各项决议。会议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的使命感,对甘德县的经济、文教卫生、工业交通、金融等事业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6月12—17日,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吉太致开幕词;大会听取《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198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德县1989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9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举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甘德人民检察院工作》。大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阎明芳、副主任宁吉太、班太,县长公保才让,副县长仁增加、中拉、阿显恩、顾春良,县人民法院院长拉玛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未选成功,由副检察长苏朋毛主持工作。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1年4月25—30日,甘德县第九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4名,实到74名(此前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缺席3名,后按照《选举法》依法选补3名)。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吉太致开幕词,听取并审议《甘德县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德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德县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各项决议。这次会议补选才让贡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桑杰侃卓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代表充分酝酿,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出出席果洛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1名。代表抽本次会议递交意见和建议17件,其中畜牧业方面的4件,文教卫生方面的3件,财贸方面的4件,计划工交方面的1件,其它方面的5件。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2年5月2—7日,县九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名,实到71名。会议由县委书记龙本致开幕词,听取审议政府、计经委、财政局、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并通过各项决议。会上,代表们提出意见、建议43件,其中已做答复,重复提案和属于乡级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10件,属畜牧业方面的7件,文教卫生方面的8件,商业方面的5件,计划方面的2件,财政方面的3件,民族宗教方面的1件,工交方面的2件,劳动人事方面的1件,民政方面的2件,其它方面的2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3年5月27日—6月1日,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大会应到代表74名,实到代表71名,列席人员35名,主席团由15人组成,方案审查委员会由6人组成。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计划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规定以差额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吉太、更俄合、拉玛杰,县政府县长公保才让,副县长仁增加、阿显恩、更确。这次大会没有完成选举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务。因此,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1993年8月9日到代表71名。召开鞋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复会。复会应到代表74名,实到代表71名。大会代表从大局利益出发,着眼于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克服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听狭隘地域观念,以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龙本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仁前为法院院长,苏朋毛为检察院检察长。至此,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完成了各项任务。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4年5月10—14日,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名,实到71名(此前因工作调动调离代表3名,后依《选举法》依法补偿代表3名)。大会主席团由13人组成,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由6人组成。这次大会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县“两院”等工作报告,并能过各项决议。大会补选甘德县第十届人大党务委员会委员3名。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95年4月20—23日,甘德县第十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大会讨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工作报告,并能过各项决议。代表抽大会提交议案、意见和建议36件,大会认为,这些建议的方案属于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它对甘德县在新的1年加快畜牧业生产为中心和各项经济建设发挥督促作用。最后大会发表公告,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因第二次会议以来,调离本县的代表2名,部分选区就出缺的代表名额分别召开原选区选民会议依法进行了补偿,选出代表名,根据县人民检察院甘检字(1995)第05号文件提请,暂停代表职务的名。至此,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72名。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996年5月8—11日,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9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听取县长公保才让做《关于甘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规划与2010年发展规划的报告》,县发改委主任才让杰做《关于甘德县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杨才秀做《关于甘德县199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朋毛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出席果洛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名,选举产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人,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997年4月21—24日,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2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听取县长公保才让做《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才让杰做《关于甘德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杨才秀做《关于甘德县1996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朋毛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昂保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并补选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98年5月8—12日,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2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听取代县长中拉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1997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保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还选举产生甘德县和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7名;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9年5月3—6日,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2人,实到代表70人。大会听取县长中拉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199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保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0年4月21—24日,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0人,实到代表69人。大会听取县长中拉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199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保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1年3月18—21日,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8人,实到代表66人。大会听取县长中拉做《关于甘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的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200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保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02年4月10—13日,甘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6人,实到代表64人。大会听取县长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2001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郭仁前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保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3年5月16—20日,甘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4人,实到代表70人。大会听取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尕藏太做《关于甘德县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县200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杰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森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甘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9人;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4年4月13—16日,甘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0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听取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杨尖措太做《关于甘德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苏维全做《关于甘德
县200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森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5年4月13—16日,甘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9人,实到代表68人。大会听取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杨尖措太做《关于甘德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做《关于甘德县200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森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委员2人,并审议通过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6年4月10—13日,甘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森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改委主任杨尖措太做《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做《200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06年9月17—20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曹海臣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4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叶多为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索南旦、公保才旦、索南旦巴为副主任,才加、马庆邦、尤拉、龙排、尕藏太、军部、华者、郑炳科、卓玛才让、项本才让、班玛闹吾、钱拉毛、谢德荣为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昂秀为甘德县人民政府县长,仁内、毛向东、索南多、李生德、宏伟为甘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曹海臣为甘德县人民法院院长,太哇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出席果洛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名。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07年4月13—15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尖措太做《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做《2006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4月11—15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尖措太做《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做《2007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公保才让为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09年4月11—15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多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杨尖措太做《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作《200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多秀卓玛为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4月11—15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做《甘德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旦巴做《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做《甘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海生做《甘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柔内做《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做《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甘德县政府工作报告》《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11年4月20—25日,甘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6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昂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旦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太哇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柔内作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作的《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2011年9月20—25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南旦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4个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出尕藏太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主任,张永新、赞杰、索南旦巴为副主任;选举毛向东、公保才让、王薇、龙排、宁瑚峰、刘延平、多秀卓玛、吉保、金海霞、胡军伟、郜丽君、崔宏伟、董周曲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索南多为县人民政府县长,万玛才让、郑炳科、贾顺昌、杨金凤、才旦、才旦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选举曹海臣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金江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
2012年4月15—18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藏太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柔内作的《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马富宝作的《2011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2013年4月10—13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藏太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书面作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书面作的《201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2014年4月10—13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藏太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书面作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书面作的《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补选李林云、张海洋、郑炳科、索南嘉曲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2015年4月9—12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藏太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曹海臣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书面作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书面作的《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
2016年4月17—20日,甘德县第十四届甘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7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县长索南多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藏太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毛才让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江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书面作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县财政局书面作的《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会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的决议。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6年10月23—26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人,实到代表代表71名。听取了索南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尕藏太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德西巴周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房斌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以上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尕藏太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索南多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薇、金江2名同志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曹青山、杨金凤、才旦、柔内、华旦、赵勇刚、胡军伟7名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德西巴周为县人民法院院长,房斌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选举索南嘉曲等18名同志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雪怡等40名同志为县出席果洛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选举王薇为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江为县人大法制和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7年3月16—17日上午,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3人,实到代表64人。大会听取了索南多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尕藏太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德西巴周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房斌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审查甘德县201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甘德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对2016年度10名优秀人大代表、3个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3名意见建议办理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8年1月18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期一天,会议应到代表74人,实到代表55人。大会选举黎晓萍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8年3月31日—4月2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4人,实到代表59人。大会听取了曹青山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尕藏太所作的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德西巴周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房斌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县201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决议草案、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谢海寿、杨鹏举、旦正太等3名同志为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2017年度优秀人大代表和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2019年4月11—13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4人,实到代表66人。大会听取了曹青山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金江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索南尖措所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房斌所作的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审议了县2018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以上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张生鹏、东智、齐明诺吾、李雪虹、久多、谢江6名同志为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索南尖措同志为甘德县人民法院院长;尕藏太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仁措、周曲、金忠3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金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齐明诺吾、李增来、莱桑卓玛3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委员;东智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牧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卫亚青、旦巴、张锦秀3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牧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对2018年度10名优秀人大代表、4个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3个意见建议办理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19年7月9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期1天。应到代表72人,实到代表60人。大会选举红格多杰、扎扎2名同志为甘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2020年4月13—15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70人,实到代表61人。大会听取索南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金江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索南尖措所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杜盛凯所作的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审查了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杜盛凯为甘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表彰了2019年度优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意见建议办理先进个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2021年3月16—18日,甘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应到代表67人,实到代表58人。大会听取索南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仁杰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索南尖措所作的县法院工作报告,杜盛凯所作的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审查了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以上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仁杰为甘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表彰了2020年度优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意见建议办理先进个人。
按地方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根据以上职责,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内容一般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选举任务时,选举出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五年规划制定时,还要审议通过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