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人办字〔2023〕11号
关于召开久治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
预通知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于2023年4月初召开久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绿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其他。
二、出(列)席会议人员
出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列席: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
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水利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草原林业局的主要负责同志。
会议邀请县政协联系人大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
三、相关报告报送
请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提前安排准备相关报告,于3月25日前,将征求意见稿送交县人大有关专委会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于3月25日前,将报告正式文稿30份(含电子版)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月28日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报告文稿分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各委员做好会前调研及审议发言准备。
四、其他要求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时严肃着装,佩戴国徽,提前10分钟到会。
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拉将措
电话:17887825770
邮箱:2246802837@qq.com
久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抄送: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水利科技局、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专委会, 存档。
久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