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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总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三届人大七次

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总

 

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围绕全州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质量较高的意见建议。“两会”闭幕后,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向州政府转交了67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其中重点意见建议9件。目前,所有意见建议均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意见建议(即A类)9件,占意见建议总数的13%;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即B类)47件,占意见建议总数的70%;暂时无法解决,但已经列入计划准备逐步解决的(即C类)6件,占意见建议总数的9%;因现行政策或条件限制,目前暂时难以解决,列入政府长远计划的(即D类)5件,占意见建议总数的8%

一、A类(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9件)。

1.1号:关于建立玛多黄河源区国家公园试点的建议。1117,省委第92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总体方案》。三江源国家公园由黄河源园区、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澜沧江园区共13.13万平方公里组成,其中黄河源园区以扎陵湖-鄂陵湖、星星海两个保护分区为主体,将县域境内的黄河流域部分纳入试点区域,包括了黄河、扎陵湖两乡全部13个村和玛查理镇6个村,总面积为1.83万平方公里,占玛多县总面积的72.5%,涉及牧户24727240人。同时,将玉树州曲麻莱县麻多乡划入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范围,共涉及22个村381813051人,面积2.73万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打破了县域及乡镇界线,以行政村为单位。

2.2号:关于将黄河源水电站病险水库立项排除隐患的建议。今年10月初,我州将《玛多县黄河源水电站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至省水利厅审查,待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后,将报至国家水利部,力争将黄河源水电站水库大坝列入国家水利部病险水库名录后,再争取实施水电站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3.3号:关于将玛多县补充纳入青甘川交界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建议。省政府已同意将玛多、甘德、玛沁三县纳入青甘川交界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目前州发改委正在编制玛多、甘德、玛沁三县平安与振兴建设规划建设项目。

4.12号:关于加快330KV电网落地玛多及电网延伸的建议。玛多县330KV开关站已建设完成,目前需将该开关站改造成330KV变电站,此项目属果洛州网外三县电网联网工程,预计2016年可全部建设完成,届时可解决330KV电网落地玛多问题。

5.13号:关于推进学校校园硬化、美化、亮化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2015年国家开始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制定了2015-2017年“全面改薄”计划,完成所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运动场、水电暖校园管网和校园硬化美化亮化信息化等校园附属设施建设。根据玛多县制定的“全面改薄”计划,各学校校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将陆续下达,逐步完成各类学校的“四化”建设。2015年,下达玛多县“全面改薄”项目5个,总投资934.5万元,建筑面积1857平方米。

6.14号:关于加大玛多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2012年以来,国家先后给玛多县下达幼儿园建设项目计划8个,投入766.4万元,总建筑面积2577平方米。为进一步加大玛多县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已为玛多县申报2016年学前教育项目2个,其中:计划投资250.6万元新建一所县幼儿园,计划投资181.6万元扩建黄河乡幼儿园。

7.38号:关于建设班玛县城至花久高速公路连接线高速公路的建议。班玛县县城至花久高速公路连接线(久治县格隆沟经哇尔依至班玛县多尕玛公路)已纳入果洛州“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同时,大武经达日至班玛二级干线改造工程于今年7月份开工建设。

8.49号:关于搬迁玛沁县看守所的建议。经州公安局沟通协调和积极争取,“玛沁县看守所新建项目”已列入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十三五”规划。

9.54号:关于做好花久公路建设区域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建议。我州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先后24次组织州县相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赴214国道、花久公路及50余条在建乡村公路工程区,认真开展实地摸底检查,根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分段、分类提出规范取料、处理废料和垃圾以及植被恢复的具体任务、要求和技术措施、考核标准,对发现的46个施工作业区、取料场及各公路沿线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层层落实责任,确定具体责任人,并限时进行了督促整改。目前,除在建路段工程区正在边建设边整改以外,其余建成路段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各工程区的料场回填、场地清理平整、边坡挡护和植被恢复等任务全面完成。

二、B类(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建议47件)。

1.4号:关于加大玛多县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共有生态保护和建设、支撑配套两大类24项工程,在果洛州实施的有16项工程,估算总投资42.24亿元,除去原有渠道投资的退牧还草4.96亿元和奖补类资金24.42亿元,实际新增三江源工程投资12.86亿元。玛多县生态治理面积大,湿地、沙漠化和黑土滩面积较大且退化严重,虽经一期工程实施退化趋势有所缓解、治理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治理面积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此,我州将根据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初步考虑对玛多县治理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并结合“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新的投资,增加治理强度,相信随着二期工程的全面实施,我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力度将逐步加大,部分地区工程项目不多、项目覆盖不广、投资力度不大等问题也将会得到逐步解决。

2.7号:关于对生态移民新增户给予相关政策补助的建议。目前,我州生态移民搬迁牧户达3172户、14704人,据初步统计,全州现有生态移民新增户2220户、10292人。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将我州生态移民搬迁户燃料补助标准由每年每户补助数2000元提高到3000元,生活困难补助2014年为每人每年4800元,预计2015年将按12%的标准递增。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三江源地区易地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的意见》(青政〔201477号)精神,在积极扶持和引导搬迁群众创业、就业的同时,明确规定“扩大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优先招聘搬迁户群众”,在改进搬迁群众培训方式、壮大后续产业发展能力、拓宽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等方面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将逐步对移民搬迁户进行常态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对于将新增户全部纳入政策补助范围的问题,根据《意见》目标任务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搬迁群众户籍制改革,明确安置住房产权,加大转移政策支持,拓宽就业渠道,使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争取尽早解决新增户政策补助问题。

3.8号:关于扶持发展生态移民后续产业的建议。近年来,全州各级政府在提高广大移民群众收入、发展后续产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受资金投入不足等多种重因素影响,全州尚未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产业。目前,三江源二期项目已启动实施,国家也制定了《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将“尊重文化、保护生态、保障民生”和“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作为方案的总体原则,我们将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并结合生态畜牧业实际和正在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向上寻求具体的产业项目,实施好生态移民科技培训项目,不断探索和完善生态移民管理模式,逐步解决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难的问题。

4.9号:关于增加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建议。近年来,我州共实施游牧民定居房屋22562户、危房改造4310户、奖励性住房3140户,其中玛多县共建设游牧民定居房2186套、危房改造344户、奖励性住房423户,这些农村住房的建成极大地解决了广大农牧民群众住房问题。从今年开始,省上不再安排游牧民定居项目,针对游牧民定居建设中未覆盖到的牧户(包括僧尼户)住房,今后将通过“两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进行解决,同时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整合农口、扶贫等项目,减少贫困群众自筹资金负担,到2020年实现全州所有村庄建成“高原美丽乡村”的目标。

5.10号:关于在共玉高速公路及国道214线玛多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的建议。关于共玉高速玛多段安装测速设备工作,经报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意,拟定共玉高速及国道214线交付使用且配套标识标线建设完成后建设测速取证设施;关于国道214线玛多段安装测速设备工作,由于共玉高速玛多路段一期处于建成验收阶段,二期正在建设当中,国道214线玛多路段部分点、段正在维修改造当中,目前玛多县境内姜落岭至巴颜喀拉山路段,三条公路处于混合通行状态,而且随着工程进度路线会随时更改,加之三条公路附属设施(标志标线、电力、通信等)不完善,故此项工作目前还不便落实。

6.11号:关于将扎陵湖、鄂陵湖等湿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建议。20112015年,国际湿地公约项目为“两湖”投资2500万元,其中:扎陵湖1350万元(建设面积29.7万亩、沼泽湿地封育补偿29.5万亩、沼泽湿地人工修复2000亩)、鄂陵湖1150万元(建设面积:26万亩、沼泽湿地封育补偿25.4万亩、沼泽湿地人工修复2000亩);2011年至2015年,通过三江源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为“两湖”投资2148万元、建设面积共34.12万亩;2014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冬格措纳湖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目前实施方案正在编制。

7.15号:关于加大玛多县黄河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2015年,协调争取到玛多县黄河源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18.2万元(藏区扶持项目)、玛多县县城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45万元(省旅游局专项资金)和玛多县黄河源景区厕所15万元(省旅游局专项资金)。同时,“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拟对口支援玛多县旅游产业资金4100万元,即:玛多县旅行社及旅游培训中心建设项目(600万元,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玛多县黄河源、冬格措纳湖、格萨尔赛马起点阿依地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000万元),玛多县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500万元)。

8.16号:关于加大省州级医疗机构派遣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支援基层医疗工作的建议。省级二级以上医院与我州受援卫生院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重点有四项帮扶内容。一是医疗服务帮扶。以受援卫生院实际需求为主开展技术管理为主、设备资金支持为辅的帮扶工作,为每个受援卫生院建设至少1个特色和重点业务科室,指派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管理经验的技术骨干挂职业务副院长,协助受援卫生院做好医院管理工作。二是公共卫生帮扶。帮助指导受援卫生院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数据分析利用和服务人口疾病谱社区诊断,提出相应干预措施,切实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从量到质的转变。帮助受援卫生院做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提高体检质量,帮助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用药指导等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群众感受度。三是人才培训帮扶。采取免费进修、派驻指导、远程教育等方式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受援卫生院在急救、检验、B超、放射、产科、儿科、公共卫生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为乡村医生讲授急诊、内科、儿科、慢性病用药等方面知识,最终达到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服务水平能够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四是业务指导帮扶。帮助指导受援卫生院做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帮助受援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正确熟练地使用医疗设备,充分发挥设备作用,提高设备使用率。就玛多县而言,今年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玛多县4名专业人员(分别为CT、放射、内科、外科),于413日、69日赴玛多县开展了为期60天的帮扶工作,玛多县2名眼科、口腔科专业技术人员赴省人民医院进行了专业学习。此外,省卫计委联合省人民医院举办了全省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我州每个乡镇卫生院选派一人参加了为期50天的培训。

9.17号:关于解决玛多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的建议。针对这一建议,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面向全省、全州开展了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1人,充实到县、乡各医疗机构。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要求,落实免费定向生11(其中玛多县2)分配到各基层医疗机构。

10.18号:关于加大玛多寺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2015年,全州落实寺院饮水安全项目7个(总投资1487万元)、逐步落实41座寺院危殿堂维修加固工程(总投资615万元)、落实寺院老旧线路维修改造项目资金347.7万元、安排寺管干部周转房176套(总投资1425.6万元)。今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意见》(青办发〔201420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果办发〔201413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与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逐步解决寺院经堂维修、僧舍危房改造、老旧线路改造、环卫设施配备等问题,统筹解决寺院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11.19号:关于达日县莫坝、上红科、下红科、满掌四乡通电的建议。今年5月,我州向省发改委能源局上报了关于解决《果洛州农村电力建设的请示》,对全州的12个乡134个村、38座寺院,共30171户、111913人用电难问题(电网已覆盖地区有852131726人未通电;电网未覆盖地区有2165080187人未通电)进行了报告,并编制了总投资约426323万元的项目册。今后,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逐步解决我州农村用电问题。

12.20号:关于强化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州委、政府高度重视包虫病防治工作,州卫计部门积极协调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社会慈善机构和其他机构加大对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防治诊疗工作力度,同时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卫生院,积极协调加大包虫病患者治疗费用补助和简化治疗费用的报销程序。今年,州卫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组建六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大队,开展了包虫病筛查工作,并组织师资力量开展了包虫病、鼠疫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双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

13.21号:关于加大达日县黑土滩治理投资力度的建议。在《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中,我们将达日县黑土滩治理做为全州的重点县进行了治理,在项目上予以适当倾斜,2015年安排给达日县15万亩黑土滩治理面积,占全州治理面积的一半。今后,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积极争取投资,增加治理的强度和范围,随着三江源二期工程的全面实施,我州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力度将逐步加大,部分地区工程项目不多、项目覆盖不广、投资力度不大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14.22号:关于对达日县红科地区尼朵湿地保护区进行立项的建议。达日县黄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已通过省级审查,待国家审查通过后批复建设。尼朵地区作为达日重要湿地,是三江源湿地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加大与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湿地功能恢复工程项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及湿地保护科技培训等项目。

15.23号:关于加大对生态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今年,我州通过落实上海对口援建资金2347万元实施了8个产业化基地项目;州政府根据各县组织实施的积极性、产业化项目布局、资金筹措和实施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统筹考虑,整合项目资金1810万元在5个县安排了13个产业化项目;省级切块下达支农资金70万元扶持产业化发展项目,分别为玛多藏羊种畜场和玛沁县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23个产业化基地加大投资力度,巩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引进牲畜保险政策,有效解决生态畜牧业产业化基地缺草、缺水、抗灾能力弱的问题;将今年三江源建设项目中的围栏、畜棚建设尽量投向于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配套设施。

16.24号:关于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建议。2014年,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机制全力攻坚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果办〔201456号)中指出:“将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住房保障方面将整合游牧民定居、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结合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住房建设,整合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资金,全面解决全州17900余户贫困农牧民的住房问题,并逐步提高住房档次和面积”,因此,各县游牧民定居的缺口户及几年来的新增户的定居房将在17900户中逐步得到解决。

17.25号:关于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建议。近年来,我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果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促进青海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打造“大美青海·雪域果洛”、“中国格萨尔文化之乡”等文化旅游品牌,文化旅游融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针对甘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一是编制完成了《甘德—达日格萨尔文化旅游带总体策划》,将甘德县龙恩寺--德尔文村景区、官仓峡景区及噶·智格尔寺等景区全部纳入策划中。二是果洛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启动实施,将有力推动甘德县格萨尔文化资源的开发,提升旅游知名度。三是投资2300万建设格萨尔文化博物馆及广场建设,投资1300万建设格萨尔文化艺术研究院,投资516万元建设龙恩寺游客服务中心,投资1000万元建设酥油花展馆,投资30万元建设噶·智格尔寺景区大门,投资393万元建设甘德县史诗村民族风情园,以上项目进展良好,同时投资45万元修建了甘德县达协沟口旅游公厕、县城两旁旅游宣传牌和异地旅游宣传广告牌。四是在《华夏旅游指南》、《假日自助旅游》、《自游自在》等国内各主要旅游杂志上大篇幅刊载介绍了格萨尔史诗村德尔文景区、龙恩寺景区、官仓峡景区等旅游资源,有力提升了甘德旅游知名度。

18.26号: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建议。今后,将着力做好“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工作、国家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库和“十三五”时期藏区发展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争取力度,同时不断加大同省发改委的衔接汇报工作,争取我州项目库的项目尽可能多的纳入省级项目库,确保足够投资支撑,力争国家及省政府对我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增强投资对我州发展的综合拉动效应。

19.27号:关于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在投入方面,“十二五”以来,我州卫生计生项目共投资2.23亿,其中州县两级人民医院住院楼投资8990万元,投资2400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40个,945万元建设45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投资940万元建设了188个村卫生室,投资1135万元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1所,投资900万元采购了州藏医院药浴、制剂、医疗设备。“十三五”期间,规划投资36126万元(增加在人员集中寺院等地建立卫生室),继续加强州县乡村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方面,今年面向全省、全州开展了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61人,充实到县、乡各医疗机构,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要求,落实免费定向生11名分配到各基层医疗机构。

20.28号:关于加大扶贫异地搬迁力度的建议。考虑到物价上涨、牧户筹资困难等现实困难,经与省上积极争取,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户建设补助标准从25000元提高至40000元。2014年,省上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县上拥有项目审批权,因易地扶贫搬迁标准较低,可同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等项目捆绑实施,以弥补户均补助资金标准较低的问题。今后,我们我继续向上级反映果洛易地扶贫搬迁户均建设补助资金标准较低的情况,争取得到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21.29号:关于加大州府所在地大武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去年以来,对班玛路、团结路、久治路、健康路、文化路等多条道路进行了整治改造,实现了雨污分流,新建了滨河路、幸福路、环城西路、环城东路等市政道路,今年实施了大武镇西片区商住楼、西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和大武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花久公路代建大武镇城镇道路等工程。同时,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州社会用字大检查工作,并将每年“双”语社会用字检查整顿工作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纳入规范化管理,现大武地区街面牌匾双语使用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另外,2013年玛沁县政府和州住建局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院对大武镇城镇规划进行了修编,现规划已编制完成已报省政府审批,在这次规划修编中,专门列入了公共厕所项目,制定了公共厕所设置改造方案,按照人口密度和客流量等数据合理设置公共厕所,新修编的规划实施后有望解决大武镇公厕不足的问题。

22.31号:关于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投入的建议。我州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纳入《果洛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中。同时,国家每年对国家级项目传承人发放补助10000元,对省级项目传承人发放补助5000元,今年国家拨付我州非遗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23.32号:关于组建久治县特警大队的建议。根据果编委〔20141号文件规定,果洛州公安局特警支队设立达日、班玛两县特警大队,隶属于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派出的副科级机构,编制各20名。其中,班玛县特警大队在果洛州特警支队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助班玛县公安机关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案件,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特定巡逻执勤任务等。由于班玛、久治两县相隔距离较近、为避免造成警力浪费等原因,故由班玛县特警大队同时承担协助久治县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执行重大活动安保等勤务。

24.33号:关于解决游牧民定居工程遗留问题,加大牧民住房建设的建议。2014年,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机制全力攻坚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果办〔201456号)中指出:“将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住房保障方面将整合游牧民定居、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结合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住房建设,整合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资金,全面解决全州17900余户贫困农牧民的住房问题,并逐步提高住房档次和面积”,因此,各县游牧民定居的缺口户及几年来的新增户的定居房将在17900户中逐步得到解决。

25.34号:关于加大中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的建议。2015年全州共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1人、中小学教师189人。今后,在政策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我们积极向省上争取在全国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力争制定专门针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26.35号: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的建议。近年来,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提高矛盾纠纷遇见能力、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的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全州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果洛州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了全州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州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制定出台了《果洛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明确州、县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依照青政办〔200790号文件执行,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按1000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牧员会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每年按500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由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实行“一案一补”的办法,努力达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标准,并结合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分级达标实施意见》和《果洛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

27.36号:关于加大对久治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2014年《青海与川甘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发展规划》出台以后,省委省政府结合果洛发展实际,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政权建设等薄弱环节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两年来,通过寺院综合服务站建设、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警务流动车以及乡镇环境整治工程、城镇道路改造、城镇供水、教师周转房等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寺院综合管理服务、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和执法条件。2015年,我们继续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的工作思路,重点从规划外、无投向、投资少,涉及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产业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基层政权、民族宗教、生态公园建设等八个方面罗列了1068个投资项目,总投资369.75亿元,这些平安与振兴规划项目中都涉及到久治县各个领域的建设。

28.37号:关于加大地方病防治力度,大力培养专业人才的建议。近年来,州县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卫生院,组建了六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大队开展包虫病筛查等工作,组织师资力量开展包虫病、鼠疫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双语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培养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29.40号:关于加大班玛县八乡一镇防洪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班玛县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利局已委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岷江流域(班玛县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总投资近2亿元。目前,水利部已批复该工程立项,省水利厅完成了《青海省岷江流域(班玛县段)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正在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与省水利厅协调衔接项目有望2016年实施。

3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州政府已引进一家有资质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设施维护、业主服务、卫生清洁、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另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果洛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省住建厅与我州签订了《关于共同促进果洛州及玛沁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框架协议》,在物业管理的技术、资金和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我州大力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个别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不够及时、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业主随意将车辆开到小区的绿化带上、服务工作跟不上、长期不扫单元楼道和院落的现象,经了解此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州住建部门将会同玛沁县政府、玛沁县住建局、玛沁县城管局加大对大武镇各小区物业的管理,增设小区内的监控设备、增加保安人员,规范巡逻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卫力量,购置必要的设备,加强环卫工人培训,提高环卫工人的待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3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州防灾抗灾工作力度的建议。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防灾抗灾工作,近年来在加强对防灾抗灾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多次召开会议对防灾抗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5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七项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的雪情期间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救助受灾群众,确保安全过冬。二是及时将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60万元分解下达各县。三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425日至28日举办了百余人参加的培训班,同时各县已完成对乡、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四是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地广泛开展了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第七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五是认真安排汛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六是州、县政府积极落实地方救灾配套资金。七是目前全州共有救灾物资贮备库15座,其中州级储备库1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6座,乡级救灾物资储备8座,已基本形成以州级储备库为依托的州、县、乡三级物资储备体系。

32.46号:关于解决游牧民定居缺口的建议。2014年,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机制全力攻坚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果办〔201456号)中指出:“将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住房保障方面将整合游牧民定居、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结合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住房建设,整合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资金,全面解决全州17900余户贫困农牧民的住房问题,并逐步提高住房档次和面积”,因此,各县游牧民定居的缺口户及几年来的新增户的定居房将在17900户中逐步得到解决。

33.48号:关于对玛沁县东倾沟乡当前村及东柯河村七队通电(大电网覆盖)的建议。今年5月,我州向省发改委能源局上报了关于解决《果洛州农村电力建设的请示》,对全州的12个乡134个村庄、38座寺院,共30171户、111913人用电难问题(电网已覆盖地区有852131726人未通电;电网未覆盖地区有2165080187人未通电)进行了报告,并编制了总投资约426323万元的项目册。今后,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逐步解决我州农村用电问题。

34.51号:关于在大武镇区新建固定停车场所的建议。2013年,玛沁县政府和州住建局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院对大武镇城镇规划进行了修编,现规划已报省政府审批,在这次规划修编中专门列入了停车场项目,制定了停车场设置方案,按照人口密度和客流量等数据合理设置停车场,新修编规划实施后,有望解决大武镇停车场不足的问题。

35.52号:关于加大阿尼玛卿雪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拟对口支援果洛州玛沁县旅游产业资金4800万元,即:玛沁县旅行社及旅游培训中心建设项目(600万元,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玛沁县阿尼玛卿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200万元),玛沁县和阿尼玛卿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1000万元)。今年,向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上报了《果洛州旅游局2015年项目建设申报表》,积极申请阿尼玛卿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6.53号:关于立项实施电网延伸项目,逐步解决群众用电难的建议。今年5月,我州向省发改委能源局上报了关于解决《果洛州农村电力建设的请示》,对全州的12个乡134个村庄、38座寺院,共30171户、111913人用电难问题(电网已覆盖地区有852131726人未通电;电网未覆盖地区有2165080187人未通电)进行了报告,并编制了总投资约426323万元的项目册。今后,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逐步解决我州农村用电问题。

37.55号:关于提高畜牧业主导产业收入的建议。今后,我们在强化畜牧业经济主导地位、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推进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和实行订单农业,加快形成农牧结合、草畜联动、产销一体化格局,从而在提高畜牧经济整体发展效益的同时,为畜产品提供广泛的销路,使畜牧品生产更好的与市场接轨,提高群众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扩大牧民群众的增收空间。

38.57号:关于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的建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防疫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经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牧〔2015768号)》,2015年下达我州动物防疫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经费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其中玛沁县24.75万元、甘德县39.25万元、久治县21万元、玛多县19.25万元、班玛县28.25万元、达日县27.5万元,全部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村级动物防疫员年人均工作补助按2500元计发。同时,2015年计划拟将我州640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三江源草原生态管护员行列。

39.5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建议。一是为了更好贯彻执行《条例》相关内容,我们每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有关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各种督查工作,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州社会用字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自治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的公章、文头、门牌等方面的双文使用情况以及自治州各类个体工商户的商业招牌(牌匾)等方面的社会用字情况,每年检查上千一幅牌匾,纠正各类不规范牌匾百余幅。另外,为了提高地方城镇文化品位,体现民族自治地方特色,每年开展各类庆典活动、文化旅游节等时,对大武地区各类庆典活动、节假日期间悬挂的各种横幅标语、宣传广告等方面的用字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每年双语社会用字检查整顿工作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纳入规范化管理,现全州街面牌匾双语使用率和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二是我州从2008年开始,启动了全州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活动,确定每年开展两次培训活动,培训对象为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具备藏语听说能力或藏语水平达不到在农牧区开展工作要求的机关(基层)干部职工,与此同时,为了督促学习进度,巩固学习成果,出台了《关于全州干部职工学习藏文考试方案》,每年年终对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统一考试,目前我州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双语学习培训工作已经步入正规化轨道,同时将考试结果与本人、本单位年终考核挂钩。三是为使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工作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州民语部门组织专人及时为干部职工编写出版了《藏文拼读法》和《常用藏语会话》两套课本,同时协调果洛电视台藏语部安排专人制作“藏语跟我学”栏目,保证每天十分钟的藏语文学习节目,并在自治州政府门户网(政府内网)上设立学习专栏,供全州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学习。2015年,州民语办协同州委组织部门编辑、制作、出版了一部藏语文教学视频教材,《藏语语境运用》教学DVD光盘3000余套。四是每年按时参加全省翻译学术研讨会,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翻译学术研讨会,州民语办积极参加《藏汉英常用新术语词典》审查会,承担词汇翻译任务,完成了《汉藏英常用新词语词典》及《汉藏英常用新词图解词典》两部新词术语工具书的编写、翻译及出版发行工作,填补了藏文辞书领域的一项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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