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州贯彻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正确分析我州广播电视工作在发挥舆论引导、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以及在节目质量、信号传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确保我州广播电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7月上旬,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法律监督计划,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带领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州广播电视局的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州广播电视局、玛沁、甘德、达日、班玛四县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委托久治、玛多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自查。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条例》自1997年9月1日施行,2013年12月7日修订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州广电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在我州的贯彻执行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面我就执法检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全州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共有7个(各县文化体育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合署办公),电影发行机构7个,影剧院2个,电影放映单位14个,广播站8个,电视转播台36个,广播覆盖率96.5%,电视覆盖率98.2%。
全州广播电视从业人员56人,管理人员18人,专业技术人员31人(编辑、记者21人;播音员、主持人3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其他人员7人;州级广播电视从业人员27人,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编辑、记者17人;播音员、主持人1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其他人员2人;玛沁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2人,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编辑、记者无;播音员、主持人1人;工程技术人员无);甘德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5人,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编辑、记者无;播音员、主持人无;工程技术人员无),其他人员1人;达日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5人,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编辑、记者1人;播音员、主持人1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班玛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6人,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编辑、记者无;播音员、主持人无;工程技术人员无),其他人员1人;久治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4人,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编辑、记者2人;播音员、主持人无;工程技术人员无);玛多县广播电视从业人员7人,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编辑、记者1人;播音员、主持人无;工程技术人员无),其他人员3人。
二、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成效
自《条例》颁布、修订实施以来,州政府及广电部门能够充分认识《条例》对于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精神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大事来抓,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内部运作,建立了良好的广播电视运行秩序,保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州广播电视工作呈现出了蓬勃向上的良好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到依法行政。全州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把握导向,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广播电视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的相关内容,通过座谈交流、参加培训等形式,使我州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工作程序得到规范。同时,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上街宣传和发放《条例》宣传资料,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牧民群众自觉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依法保护电视传输网络的法制意识得到较大提高。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播电视节目质量不断提高。我州广播电视部门高度重视自身承担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质量,提升宣传水平。一是有力配合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果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平安果洛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建州六十周年宣传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了主流媒体的作用;二是积极向中央台和省台发稿,仅2012年在中央台播出的果洛新闻就达20条。通过制作《玛域果洛、沧桑巨变》专题片和摄制播出的20部反映果洛建政六十年改革发展变化的《科学发展、辉煌成就》和《人物专访》等专栏,向全社会形象生动的展示了果洛藏族自治州建政六十多年以来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使果洛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三是在原有自办节目的基础上,新开办了藏汉双语《果洛新闻联播》、《每周新闻综述》、《少儿天地》、《天气预报》,并结合我州中心工作,开办了《党的群众路线进行时》、《为民务实清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电视剧场》等专题专栏。
(三)狠抓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一是全州广播电视部门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规范了各项审批制度,完善了服务程序,使广播电视管理进一步得到了系统化、规范化;二是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果洛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州有线电视剥离州广播电视台,果洛藏族自治州电视台经批准正式呼号;三是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设置播出前端、非法开办和违规合作经营频率频道、违规引进播出境外节目和电视剧、违规播放广告、盗版侵权广播影视节目、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非法传播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确保了全州卫星电视接收市场秩序的稳定,全州各级播出机构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四是州广播电视局与各县广播电视部门层层签订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目标责任书,对安全播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电视广告的监听监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广告经营播出管理制度,有效阻止了违规现象的发生,果洛电视台没有发生一起安全播出的人为责任事故,在我州范围内也未发现非法电台;五是不断加强了与综治办、公安、行政执法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全国及省、州“两会”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日期间,确保了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传输等;六是加强对光缆、卫星、线路巡检和设备检修工作,强化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广电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和省州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升级改造步伐加快。一是2011年,开通了同德至大武段数字电视传输光缆、大武地区手机电视省干网延伸工程;改造升级了大武镇区有线电视网和数字电视平台。同时,完成了有线电视省干网大武至甘德、达日县城和玛多县花石峡镇、玛查理镇延伸工程及3600余户数字电视整转工程;二是2012年实施的“西新工程”,对大武921中波台、拉加中波实验台进行了改扩建;更新了30部300瓦调频发射机、1000瓦电视发射机;三是2013年,实施了州电视台、久治县广电站高山台站基础设施项目;全州建成7个骨干转播台和36个补点站;四是2014年,开工建设了甘德、达日两县中波台项目和玛多县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州译制中心设备安装到位;州电视台高标清直播网扩容升级改造项目即将实施完成;五是按照全国、全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的安排部署,我州均圆满完成了年度项目的工作任务。全州累计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24907户,直播卫星户户通20340户。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我州广播电视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行业管理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州县乡居民收听和收看广播电视节目条件明显得到改善。但同时,检查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条例》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广播电视社会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了解不全面,部分群众对《条例》知之甚少,广电设施保护意识不强。
(二)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果洛电视台现有编制31名,实有工作人员23名,播音、记者、双语翻译、制作、采编及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专业人才匮乏。各县因专业技术人员少,空编无法充实,致使广播电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到位,监管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州县广播电视部门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重视对广播电视的投入力度,但随着全州各级广播电视台(站)新闻量的成倍增加,导致采访、制作经费紧张,只能维持一般工作的运行,影响了广播电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制约了对外宣传。
(四)广播电视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是存在接收信号弱、维修不及时、管理力量不足、执法力度不强、缺少必要的管理制度等问题;二是广播电视部门的个别人员还存在着旧的管理服务理念,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办法,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我州“村村通”、“户户通”维护服务技术力量薄弱,使我州“户户通”工程维护、服务和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五)综合治理难度较大。一是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广播电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法活动的力度不够。一些不法厂家和商贩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生产和销售,直接或间接地把非法生产的卫星地面接收产品进行非法销售安装,致使执法部门无法从源头上制止;二是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由于综治办、公安、广电、工商等部门可监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但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导致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困难。个别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存在应付,甚至不配合的行为。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部门要坚持把《条例》的宣传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让更多的干部职工和牧民群众了解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在政策措施、管理体制等方面多作思考,加强协调,大力扶持,科学制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努力营造适合我州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发展的大环境。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对全州广播电视部门现有人员的培训和专业人才的招聘,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单位,更好地为全州人民群众服务。一是积极争取组织、编制、人事部门的支持和理解,为广播电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才环境;二是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把好进人关,把有限的人员编制用到引进年轻、素质高,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才上;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培养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事业;四是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奖励补助政策,在制度上保障有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应有待遇,真正发挥专业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争取国家和省上对果洛广播电视事业更多倾斜和支持。州广电局应及时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汇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补助;二是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举办有影响力的文艺活动,录制与旅游、节庆活动、文艺活动相关的电视录像,丰富电视节目,拓展广告业务等多渠道增加经营创收机会,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经济基础薄弱的问题。
(四)加强广播电视工作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约束从业行为,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稽查到位,对擅自设立非法电台、广播电台、电视台、安装地面接收装置等违法行为,按照《条例》第五章罚则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取缔和处罚。同时加强对有线电视的维修管理,以周到、及时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广播电视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路子,大力宣传我州重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注重发掘和探索广大群众的需求,优化频道资源和节目设置,加大创新力度,创办一些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节目内容,推出一批类型丰富、制作精良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提高节目的整体水平;四是积极做好“村村通”、“户户通”等广播电视惠民工程,全面提升我州广播电视覆盖率,使我州“户户通”工程维护、服务和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加大《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工作是党的喉舌,广播电视宣传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放在第一位。《青海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省第一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政府规章,《办法》对全省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维护安全播出正常秩序,加快推进法治广电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一是州广播电视局要以学习宣传《办法》为契机,采取印发宣传单、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广电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活动,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相关内容,准确把握和理解《办法》具体条款;二是要把宣传贯彻《条例》、《办法》和《刑法》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宣传保护设施禁止性条款、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积极营造保护广电设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突出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全社会遵守《条例》、《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要积极将《条例》、《办法》施行情况向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报告,主动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使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到全社会各领域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