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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玛沁人大常委会“四举措”全力提升依法监督工作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近年来,玛沁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方式,努力把监督工作抓精、抓实、抓细,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监督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一是改进监督方法。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切实推动有关方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每年年初,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若干调研监督议题,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在日常工作中,主任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提升监督的实效。将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前了解和任后监督,采取实现任命对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常委会审议、投票选举、向宪法宣誓、发布任免公告等程序,促使任命对象增强政治意识、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开展履职情况调查,进行满意度测评,交办审议意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督促任命对象任后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二是提升监督质量。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等环节上狠下功夫,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在提出环节,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在县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调研,充分收集群众意见,大会期间加强具体指导,确保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在交办环节,对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科学分类,与县政府共同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责任、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在督办环节,通过召开现场督办会、部门协调会、办理汇报会等形式,对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一般建议分类督办、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跟踪督办。县“两会”期间,联合县政协精心筛选重点意见建议在全体代表大会上进行集中答复。三是明确监督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依照《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坚持监督导向,依法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和提出审议意见。围绕我县各类重点规划实施中最紧迫的问题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抓住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关键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心选择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做到以计划抓监督、以调研促监督,有目标,有重点、有方向的重点加强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劳动就业、法治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并形成高质量调研视察报告呈报县委做决策依据。结合“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巡回检查、专题调研、学习观摩,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共享工作成果。四是提升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努力提高审议质量。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活动。邀请财政、法律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意见,增强审议的深度和广度,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保证审议时间,充分讨论,体现集体意志和智慧;及时发布审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对重要议题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落实常委会委员述职制度,安排人大代表以在原选区向选民述职的方式,自觉接受选区选民监督,并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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