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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627,果洛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大武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仁青才项,副主任诺尔德、张康措、王周太、才让多杰,秘书长刘波及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当周,州法院副院长曹海臣,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冯瑞强,班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项本才让及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按照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时提出了三方面的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和民族团结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经常化、长期化,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将《条例》纳入“七五”普法,组织专项的普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提高对《条例》的知晓率,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使《条例》在全社会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和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大力推动《条例》内容落细、落小、落实。三是进一步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建议州人民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民族的诉求和愿望,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尽快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把《条例》原则规定具体化,促进《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落实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还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提请,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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