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国深入联点寺院——班玛县灯塔乡灯塔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寺院联络员和寺院僧侣,并送去慰问金1000元。
灯塔寺现有僧侣86名,驻寺指导员1名。慰问期间,党国副主任一行与寺主活佛尕昂多杰、驻寺指导员及灯塔乡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询问了寺院僧侣的生活条件、学习教育、基础设施、宗教场所管理、寺院佛事活动等基本情况和寺管会、驻寺指导员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灯塔寺发展管理和寺院维护和谐稳定情况,对做好寺院宗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国副主任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民族宗教政策。灯塔寺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遵法守纪,为促进地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再接再厉,共同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党国副主任要求,县、乡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按照州委总体部署,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和寺院内部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寺管会要切实履行教育、服务和管理职能,积极培养广大僧侣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定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驻寺指导员要加强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准确把握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抓住重点工作,管住薄弱环节,增强服务意识,关心僧侣生活,保持密切沟通,使寺院僧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广大僧侣要加强学习,遵法守戒,发扬藏传佛教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要在依法开展佛事活动的同时,主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珍惜当前和谐安定的大好局面,积极宣传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维护我州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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