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主导作用 推动果洛人大特色精细立法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来源: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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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树立精细化立法的理念,强化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把握好立项、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和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立法的精准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民主化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研究制定了《果洛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果洛州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突显。实现各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覆盖,研究制定《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扩大和延伸立法触角,广泛吸纳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推动立法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更加突出。多次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沟通协调,突出立法质量和特色,提高法规条例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自治条例》修订中大幅增加关乎民生方面的规定,在省内率先颁布《果洛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对尊重果洛藏民族的婚姻习俗,保障婚姻家庭关系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条例、一规定”成为推进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成果,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落实新宪法和民法典的重要举措,在推动引领自治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意义。普法形式更加丰富。创新性地开展了新法规颁施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立法过程、目的、意义、特色亮点。印制藏汉双语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全州各级行政单位和全体人大代表,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发放条例手册,加强各个层面的宣传教育,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明晰条例要求,把握执法任务,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确保条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主导作用更加显著。主动开展立法论证、听证、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制定立法评估办法,坚持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坚持人大的立法主导地位,先后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推进会,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为重点,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共12件),立法的领域较“十三五”时期有了较大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