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玛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邀请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苏才华、县人民法院院长卓玛才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东强、县公安局副政委角巴才让、县司法局局长周扎,以及县人民检察院主管民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等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让扎西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阐述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意义、背景、主要目的,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指出当前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宣传力度不够,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了解,重刑轻民思想等是造成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案源不畅,检察院无专职的民事行政检察干部,没有专职的部门,由一名副检察长主管此项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干部,抓民事行政工作力度欠缺,导致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一直滞后。随后,参会人员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座谈讨论,会场气氛热烈,发言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县人民法院院长卓玛才旦提出,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是对民事行政法官的一种保护,今后,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做沟通,审理好每一起民事案件。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苏才华同志指出:希望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解决案源少、线索少等问题,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形式,加大民事行政检查工作力度。加大调解力度,强化息诉和解,促进和谐稳定;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察院队伍建设力度。把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培养、选拔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充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确保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
来源:玛多县人大办 编辑录入:旦知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