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玛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大会。会议应到代表97名,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18名,实到代表79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达成刚主持。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刘泽军、达成刚、金占海、卓玛、贡西·加羊罗赛加措、樊万兆、曹建刚。出席并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其他领导同志。列席这次会议的有:县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州驻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同志。
本次会议的议程有两项:一是表彰2017年度全县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代表。二是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玛沁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报告的决议;玛沁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玛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玛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玛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占海宣读了《关于2017年度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人大代表表彰的决定》,随后向获得人大工作先进集体的拉加镇、雪山乡、下大武乡和获得优秀人大代表的龙多等10名代表授予了荣誉证书。同时,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六项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达成刚指出:玛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各位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的目的,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他强调:与会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要在中共玛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为把玛沁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富裕、更加和谐而努力奋斗。
最后,玛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来源:玛沁县人大办 编辑录入:旦知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