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仁青才项
(2016年5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强调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这一论述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加强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果洛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更加重要和紧迫。加强法治建设,既是现阶段果洛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确保全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一、加强人大立法工作,有序推动依法治州进程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尤其强调“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为认真做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我们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坚持立改废并举,制定了一批有特色、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社会管理、宗教管理、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全州立法工作已经走过了探索起步、加快步伐到规范发展的路程,为保障果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快依法治州进程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作为自治州立法机关,我们在立法工作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重视在地方立法决策、重要法规案的制定等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贯彻并体现州委的决策意图,积极主动向州委报告工作,争取州委对我州地方立法工作的支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法规审议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科学立法的工作理念,紧扣发展主题,立足果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立改废并举,先后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藏传佛教事务、民族团结进步等16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基本实现了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紧密结合,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要求,不断探索改进立法工作方式,逐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努力使地方立法更加公开透明。在完善立法工作的同时,对我州已颁布和实施的所有条例和变通规定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今年以来,结合州委提出的关于解决依法治州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精神,再次对自治州现行条例进行清理,将《畜禽防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列入近年修订或废除名列,有效解决了我州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一些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促进了我州法规条例体系更加科学、统一、和谐。
随着全州经济快速发展,促使我州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的:“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要求,从果洛实际出发,推动立法工作的与时俱进和转型发展。一要坚持慎立多修的原则,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现行自治州法规条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细化和补充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性立法上来,放到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领域立法的协调发展上来,放到增强法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上来,促进立法从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求使立法工作适应“十三五”时期发展的新要求,努力体现规律要求、适应时代需要、符合群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三要建立完善地方性法规条例清理和立法后评估等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好与发展不适应、与上位法不一致、法规间不协调的问题,保证自治州法规条例体系的科学和谐一致。四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立法干部队伍,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为全州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适应全面依法治州新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作为自治州监督机关,我们通过加强监督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带头崇尚宪法和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对“一府两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我州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提请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时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后向宪法宣誓制度,提高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在总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果洛实际,围绕学习宣传宪法、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目标、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以及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等方面内容,动员号召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公民崇尚、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把执法检查工作作为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州得以贯彻落实的主要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督促“一府两院”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条例。2013年12月还制定出台了《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办法》,对执法检查的对象、重点、目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在每次开展执法检查之前,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必要过程,作为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多种形式并用,力求多角度、多侧面地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为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供真实参考依据。
在新常态新形势下,我们要把监督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的要求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州区域内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认真组织实施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抓住法律法规实施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持续推进,抓出实效。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要把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了解,使执法检查成为增强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重要工作方式。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州人民政府决定、命令,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符合国家法制统一的要求。加强对“一府两院”出台法规配套实施细则的督促,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深化对新形势下发挥人大监督优势、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的研究,学习各地监督工作经验,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发展。
三、弘扬法治精神,争做法治的积极践行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作为会议主题,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目标。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地方人大工作者,理当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争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用法治精神统领人大工作。
首先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监督法律实施者,我们首先要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表率。通过集体学习、法制讲座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宪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使人大各项工作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要把宪法教育作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其次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的实施离不开人,依法办事关键在人。在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中,我们面临的一项基础性重要任务就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继续加强常委会工作的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增强宣传效果,使立法、监督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特别是要按照全民信教的基本州情,利用宗教在群众当中的影响,抓住寺院的宣传能力,多渠道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在全州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把法律的核心价值内化到公民内心,为全州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我州2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植根于全州各族人民群众之中,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力量。要鼓励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积极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调动起依法有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发展全州民主政治、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要结合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确保国家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努力实现具有藏区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体系,着力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到2020年使依法治州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立法质量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设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理念显著增强,果洛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