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人大法制委关于
李汉江同志任前法律考试结果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果洛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法制委员会于2月16日下午对州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李汉江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此次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严格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经阅卷,成绩合格,分数为91分。现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任前考核审议的部分依据。
果洛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果洛州人大法制委关于李汉江同志任前法律考试结果的报告
果洛州人大法制委关于
李汉江同志任前法律考试结果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果洛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法制委员会于2月16日下午对州人民政府提请任命的李汉江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此次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严格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经阅卷,成绩合格,分数为91分。现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任前考核审议的部分依据。
果洛州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上篇新闻: 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李汉江同志职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