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正军所作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州人民检察院在中共果洛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州第十四届人大各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助推平安果洛建设、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中彰显了担当作为,在全面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展中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开展和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州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常态机制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司法,为推进依法治州,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州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