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机关 “七五”普法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指导,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室普法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向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服务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让参与的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感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以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2、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履行职能、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每一次活动中,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守法用法意识。
4、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三、普法内容及主题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相关决策,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责任部门:常委会办公室)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责任部门:法制委员会)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责任部门:常委会办公室)
(四)深入开展以人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选举法》、《刑法》、《劳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和服务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由相关部门负责普法。(责任科室:法制委员会)
(五)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社会公开工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主要内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以目录清单、条文释义、全文发布等形式,通过人大门户网及时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结合实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全民懂法用法水平。(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委员会)
(六)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广大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讲,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利用人大门户网、微信平台等,进行积极有效的法律解读,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责任部门:农环委员会)
(七)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精心设计载体,不断推进“法律七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特别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责任部门:常委会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机关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 “七五”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体系,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各部门切实要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普法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日常学习和培训,确保各项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根据普法工作要求,每年中心组普法学习不少于3次;个人学习不少于3次;机关干部、职工撰写学法笔记或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落实网络学法课时,按时参加网络学法用法考试。
(三)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好普法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普法工作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