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县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5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环资委、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以及刚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项监督视察。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州县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陪同视察并参加座谈。
视察组首先赴热水柴达尔先锋煤矿,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视察。随后,州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江仓一号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视察。同时,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通过深入调研和座谈,省州人大视察组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视察组强调,一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切实增强做好热水柴达尔、柴达尔先锋八个矿坑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慎终如始、紧抓不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二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刚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全力推动木里江仓一号井及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全面高效实施,进一步厚植刚察绿色底蕴,让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让绿水青山成为群众致富的金山银山。三要深刻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重要意义,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共同履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责任,为建设美丽、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