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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根据2024年刚察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计划6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宣勇组织县人大民族宗教和农牧环保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农牧民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议,详细了解了《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好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条例》,不断增强《条例》的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自觉参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工作机制,构建共治共管格局。各职能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城市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坚持分工合作、综合施策,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强化联动、齐抓共管、不断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效率。三要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增强执法质效。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敢于碰硬,结合我县城镇周边放养牲畜、破坏绿化、损毁公共设施及私屠乱宰牲畜等影响城镇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城镇管理的强大合力,使我县城镇管理水平有一个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