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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决议

刚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决议

2022年4月11日刚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刚察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并取得了重要成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刚察建设和法治刚察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按照省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依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海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刚察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三、深入宣传与推动刚察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着眼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宣传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河湖保护和水土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需要,大力宣传能源、旅游、地区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保障农牧民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维护涉藏地区稳定,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反分裂斗争、更高水平平安刚察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依法应对紧急状态,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防御、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大力宣传提升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以法治捍卫自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继续深化刚察特色的法律活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网络等渠道,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各层级依法治理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在党的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广泛开展各行业、领域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做好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强化督促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