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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人大常委会对《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执行等情况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和年初工作计划,9月11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星加带领视察检查组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并对《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王永彬参加视察检查。

    视察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金滩乡产业园、金滩乡海东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芦花鸡养殖场、甘子河乡热水村、达玉温泉酒店、三角城镇等地查看了项目运行情况、村级产业发展情况、绿化工程进展情况、中心区基础设施改善工程进展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及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金滩乡、甘子河乡、青海湖乡、哈勒景乡、西海镇、三角城镇的汇报和发言。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组了解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建设情况、《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并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各部门、各乡镇要提前做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谋划,围绕自身优势资源,有针对性的提前研究谋划支撑我县未来发展的乡村振兴好项目好产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大产业项目储备力度,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做细做好各产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突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坚持全链条发展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各乡镇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大做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三是各职能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坚持分工合作、综合施策,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强化联动、齐抓共管、不断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效率。并充分利用好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断增强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大城区绿化管护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