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陶尕勇,副主任才星加、孙鸣及委员共1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陶尕勇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社会建设和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落实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履职报告,并现场进行评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海晏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拟任命人员作了任前表态发言,为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最后,学习了《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凯庆、县人民法院院长闹义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措及县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大代表、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有关专工委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