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闹义加院长所作的海晏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州县委全会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以“国泰”为根本,以“民安”为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加快推动海晏“一城五业·全域生态”战略落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