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杨柳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海晏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王强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海晏县人大社会建设和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海晏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海晏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