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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海晏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6年4月29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有关规定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海晏县选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斗  拉   

副主任:才星加   

委  员:贾国武  鲍春燕  鲁有财  安永顺  李虹婉   

张晓龙  张  旭  马晓军  杨柳春  侯志杰   

李红燕  刘俐洁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鲍春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