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仁青卓玛为海晏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海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仁青卓玛为海晏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6年6月3日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海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仁青卓玛为海晏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