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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7月23日海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海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延靖所作的海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县总体发展格局,锚定“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目标,以党建为引领、以办案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能动履职、实干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质效双升。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