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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简介

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祁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县“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提议,决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县长的任免;在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一府一委两院”副职领导中决定代理人选;根据县政府县长、县监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选举的州人大代表及在祁连县的省人大代表;领导或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具体组织本县的州人大代表的选举,并补选州人大出缺代表。

指导本县乡镇人大工作,总结交流本县乡镇人大工作经验,指导本县乡镇人大的换届选举。六是检查督促县“一府一委两院”办理省、州、县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受理省、州、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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