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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祁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祁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32祁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

祁连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丹加代检察长所作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在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州县委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祁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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