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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动态

以“四个转变”,做深做实监督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近年来,海北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监督的重点,牢牢把握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专题询问、代表履职四个关键环节,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新理念,完善措施,以“四个转变”,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做深做实监督工作。

  一、变“天女散花”为“靶向聚焦”,实行精准监督。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宗旨信念,把监督的重点聚焦在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文化、交通等方面,每年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全州就业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贯彻执行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对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住宅小区管理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在聚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保障和发展民生上、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上持续发力,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变“单打一”为“组合拳”,实行综合监督。州人大常委紧扣全州中心和发展大局,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审议监督、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创新“三问一评”、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发挥监督合力,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州委的部署贯彻落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创新采取“十个一”举措,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实地察看、“清单式”随机抽查等方式,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贯彻实施法律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构建“评议+”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旅游工作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并将评议与调研、审议、询问、测评有机结合,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推动评议监督更加精准聚焦、务实有效。充分运用好专题询问,出台《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的实施办法》,每年确定2—3个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中小学教育、生态环保、医疗保障等相关领域工作,对“一府一委两院”及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询问,通过面对面问答、承诺表态、跟踪督办,把审议与询问、询问与整改结合起来,使监督有“牙齿”、有刚性,成为推进和提高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截至目前,先后听取审议有关民生领域的31项监督工作报告、检查6部相关法律实施情况,每年就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1次专题询问,完成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实行联动监督。州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发挥县乡两级人大上下联动整体作用和善于“借力”相结合,注重联动监督,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审计、舆论等各类监督主体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动态联席机制,形成以人大法律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司法行政监督、审计专项监督、宣传舆论监督、政法执法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横向联动、一体推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立体联动监督格局。州十五届人大整合代表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财政经济、立法专家咨询组,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将全国人大、省、州、县、乡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组建为241个代表活动小组,以专家咨询+代表监督的方式,采取一事一小组、一季一跟踪、一年一评价,跟踪监督和持续关注重点代表建议办理、祁连山南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纪检组织部门将监督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奖励惩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了监督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截至目前,人大常委会督促整改民生类问题500余件次,办实事好事1000余件,推动了群众诉求落地见效。

    四、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州人大常委主动融入全州中心工作大局,以更全面、更精准、更创新的监督体系,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创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事前”审查,“预算初审”前移监督“关口”。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预算的初步审查,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绩效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对每年的预算决算草案编制和报告起草前,州人大常委会提出改进完善编报的意见建议,财政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完善预算决算编报工作,并推动乡镇参与式预算监督工作全覆盖。对编制不尽合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时组成人员意见较多的部门预算,要求重新进行修编,提请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用二次审议倒逼部门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符合实际。“事中”监督,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权放权于“民”,形成群众“点单”、代表“定单”、政府“买单”、人大“验单”模式。同时拓展延伸民生实事监督链条,采用“年初代表票决、年中视察询问、年末满意度测评”监督流程,组建常委会领导、相关部门、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与的“1+1+N”动态监督小组,通过现场察看、座谈交流、代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督查,在月督查、季点评中让代表有更多民生参与感,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事后”监督,创新打造“清单化闭环式”审议意见,条目式列出“主要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实行“加办—承办—督办”环环相扣的审议意见办理流程,主任会议对照清单逐个“过堂”销号,对满意度测评未过三分之二的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回审”,促进审议意见从“办理答复”转向“办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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