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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4月28日上午,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海龙,常委会副主任徐永功、马成贵、李旭贞、万扎西东主、王兴辉,秘书长马安义及常委会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副主任徐永功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情况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措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会议强调,“一府一委两院”及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责任分工明确,方法举措得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大多数审议意见得到了办理。但个别审议意见办理仍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办理成效不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单位、州人大常委会各专委要共同做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审议意见高效办结,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质效。

    会议要求,面对海北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新当选的组成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今后履职工作中,一要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理论武装和以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组织法等为主的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学习,掌握视察、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督工作,储备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和水平。二要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要经常深入一线,主动联系代表群众,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困,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三要增强监督能力。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四要强化履职实效。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把廉洁奉公作为立身之本,切实增强履职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统筹兼顾,按要求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相关活动,依法履职,做到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哈文秀、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文全、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涛、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魏宁,州教育局负责人以及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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