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旭贞、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马如祥带领州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基地旧址十四厂区(四分厂)、四厂区、一厂区、十一厂区(上星站)、总指挥部等保护点,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州、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汇报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州文旅局、州旧址办、州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责依次汇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并对问题整改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李旭贞对贯彻落实《条例》中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要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州文旅和旧址办在保护规划、具体实施等环节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规范史料管理与优化文物展示,对征集的物品进行鉴定、分类与备案登记,并根据各厂区功能优化展示,提升参观体验;要盘活和清查闲置资产,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进一步加大活化利用;要依法开展常态化巡查,州、县执法部门协同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对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的构筑物依法处理;要强化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监管,财政和审计部门主动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做到全过程监管;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制定完善实施细则,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动《条例》得以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