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号
2023年2月24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的决定》。2023年6月2日,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自2023年6月2日起废止,现予公布。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