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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海龙主任所作的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州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243”发展布局和“三个走在全省前列”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依法履职、敢作善为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植人民、造福人民的代表机关,全面从严、自身过硬的工作机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接续奋斗的担当,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海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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