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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考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方面权利保护的民法典。为检验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的成效,在《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之际,海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在逐篇逐章、原原本本学习《民法典》的基础上,5月17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涵盖《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是对机关干部职工掌握《民法典》知识的一次全面检测。

    通过考试,进一步加深了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知识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机关干部职工在参加考试后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民法典,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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