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3月28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燕永翔带领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委员深入乐都、平安、互助三县区,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兴民,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每到一地,检查组首先听取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工作汇报,并与市县区科技、科协、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同时深入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有限公司、青海宏博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青海能高新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宝恒绿色建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生产车间、研发中心、样品展示区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深入了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的做法和经验。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改善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检查组强调,有关部门要按照“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协同配合,搭建转化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要积极为企业获取所需的科技成果提供政策指导和项目资金支持,发挥企业在研究开发方向、选择项目实施、成果应用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产学研合作,让科研与市场“握手”;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切实保障科技人才合法权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在转化科技成果方面的积极性;要破除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壁垒,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促进海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