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动法治海东建设,4月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仪式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为新设立的循化县人大常委会、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互助县司法局、乐都区瞿昙镇人大主席团、青海平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化隆县昂思多镇政府和青海普兴律师事务所7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授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出席并讲话。
王佐龙强调,立法工作以民意为基石。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系着基层群众,是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渠道。
王佐龙指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一要落地生根,由点及面,当好地方立法联络员。各联系点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制度上墙。要充分挖掘基层各行各业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潜力,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巩固、拓展联系网络,为广开立法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广集社情,汇聚民意,当好地方立法信息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要立足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呼声,有效体现和保障基层群众在立法中的话语权;要有针对性地关注、收集与立法有关的社情民意,既要关注基层的立法需求和群众诉求,又要关注已生效法规的贯彻实施效果,还要关注基层组织和群众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社情民意参考。三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当好地方立法宣传员。基层立法联系点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把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广泛吸收引导基层人民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引导群众关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内容,为法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
王佐龙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注重发挥好联系点这个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联络员等人员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代表活动、法规草案的起草、立法调研等工作,有效提升地方立法民主化水平。帮助联系点提高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和素质,通过寄送学习资料,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等形式帮助联系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动态,切实提高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水平。常委会法工委要做好业务指导、联系服务、保障落实等工作,建立通畅、便捷、高效的立法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的信息交流。
市人大各专工委、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授牌仪式并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