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宏强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鑫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佐龙、贺建军,秘书长文祥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组织部介绍了拟任人选基本情况,拟任人选作了任前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及省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及省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乡村医保经办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设置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了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选何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桂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海燕,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方复东,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委员;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乐都区瞿县镇人大主席团、普兴律师事务所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