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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四号)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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