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号)
2024年8月12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
刘启邦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七号)
(第67号)
2024年8月12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批准免去:
刘启邦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上篇新闻: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八号)
下篇新闻: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