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届〕第一百零八号
《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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