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第1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十四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科学编制《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27年立法工作计划》,现就公开征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社会普遍关注、实践中必要而急需的立法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
四、立法计划建议项目要具体明确。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建议稿。
五、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相关材料,请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六、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972-8613961(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电子邮箱:hdsrdb3961@163.com
邮寄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21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0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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