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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海东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拟列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拟列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

拟列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应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拟列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全市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和民族侨务委员会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乡村医保经办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12.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报告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海东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1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海东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及省级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海东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拟列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三、开展执法检查

19.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拟列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20.检查《海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拟列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议题

承办部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1.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听取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承办部门: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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