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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6日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海燕院长所作的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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