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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20日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宏强主任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全面贯彻“支撑作用”重大要求和“勇挑大梁”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海东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大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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