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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党组会议暨第47次主任会议

5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党组会议暨第47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敏喜梅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隆多嘉措,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耀奎出席会议。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传达市、县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赴浙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专题培训情况,听取“智慧人大”系统应用情况的汇报。

会议特别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妥金鹏同志专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妥老师从《条例》总体情况、重要意义、主要亮点、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讲解,通过“新旧对照”“以案说法”等方式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细致解读。讲课主题鲜明、思路清晰、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全体党员干部更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有益启发。

会议认为,《条例》在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通过此次专题解读《条例》,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全面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二要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思想和行动上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三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对党忠诚的模范践行者,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会议还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召开日期及建议议题、人事任免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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