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43次(扩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敏喜梅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达占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耀奎,党组成员申明文、马明元出席会议。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办公室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内容。
敏喜梅同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达占元同志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知识
王耀奎同志传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申明文同志传达《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
马明元同志汇报关于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护航未成年人工作
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请示
周毛同志汇报关于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请示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深刻认识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三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监督法,准确把握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紧贴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质效。四要一以贯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会风会纪纪律要求,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增强落实会议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