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占元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奎、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刘积海、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祯,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专题询问中,与会委员和代表从不同角度就我县《黄河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询问。县政府副县长刘积海及县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委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应询。县政府副县长刘积海代表县政府就如何落实好委员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作了表态发言。
常委会委员及代表进行询问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询
县政府副县长刘积海作表态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严格实施《黄河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较大成果。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把依法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举措和具体行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二要正视问题,压实各方责任,以问题短板为着力点,全面梳理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政府法定责任、排污企业单位的防治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的监管责任,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作用,推动各部门提升工作质效。三要大力推动问题解决,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要切实解决专题询问中常委会委员和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确保我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大监管力度,有序整合并明确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职能,减少职能交叉。加强环境监察及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保监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加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