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副主任达占元、隆多嘉措、雷风泉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敏喜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达占元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四专题第二篇等内容。
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化隆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终止和调整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个别项目的决定》,并对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2025年度重点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新当选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敏喜梅主任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元、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罗玉鹏、县人民法院院长星全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祯,县住建局、县农科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打印本页